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锡伯族女人的性格,以及锡伯族婚姻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我是汉族,老婆是锡伯族,请问我们的小孩应该登记什么民族呢锡伯族为什么不能离婚法条中没有具体的规定,无论是宪法,婚姻法或者是登记条例都没有相关的具体条文。所以根据实际操作和相关法条的类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对新生儿的民族的选择也是可以随父亲的民族也可以随母亲的民族。诚然也如同前几位所讲,少数民族是可以有一些优越性和好处的。无论是升学还是就业。
法律分析:可以离婚,但根据民族习惯,锡伯族由于妇女的社会地位低,妇女无权得出离婚要求,而丈夫可随意提出“休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